起名令人头痛QwQ

乱写一通,多多包涵~

你在教我做事?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读后


        我必须要承认,读这本书的起因,可以说是猎奇。因为早早就挂出“文采斐然”、“痛彻心扉”的招牌,我这个看悲剧从来不哭的人,就总想试试,到底这本书能不能打破我冷漠坚硬的心理防线。会恶心吧,会心疼吧,会胆战心惊?会愤怒吧。我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但是很意外,我读完全书,没有什么多余的感觉,就好像是看了一场朋友请的的电影,灯光暗下再亮起,我着纸巾和爆米花离场。我觉得麻木。我,或者是这本书。

        一个本想助眠的人在尝试安眠药无效后总是会不断加大剂量以求效果,我甚至在读过书后找了林奕含的采访来看。我在期待什么呢?我在期待一种感同身受。如果不是百度百科一再强调这本书是以作者自身经历为依据写成的,我绝对不会相信,那个坐在沙发上,披围着裁剪简单的夏装的女人,是个诱奸的幸存者。我记得她台湾腔温温和和,粉色衣料软到让人想要相信和亲近。她在说:“这是一个幼女被诱奸后爱上诱奸犯的故事。”故事里的房思琪很漂亮,林奕含也是,她就像她身上穿的粉色衣料、像温润坚硬的玉石,让人想要去揉皱摔碎,听那胆怯的声音。李国华当初,就是这样想的吧。

        一个女孩子成长到现在的路,是由故事堆起来的。如果男孩子的成长是挑战和奖励的过程,女孩子们的,是教训和警示。从小,我们被告知,我们的身体不是向所有人敞开的,有些机会我们天生就只有一次,可有些机会只有我们有幸经历。男孩子们的奖惩机制在我们的世界里不算适用,因为,我们没有重启再来的机会。说实话我很难过,输入法里有关受伤和柔弱的词汇,打出“ta”的主语总是心照不宣地变成女字旁。很多声音告诉姑娘们:你们面临危险。很多双手放在姑娘们的肩膀:你们要记得远离危险。姑娘们眨着水晶般剔透的眼睛发问,光影在里面细细流转:那如果危险避免不了呢?那些手颤了一下,从肩头撤走,声音在远离的间隙传来:那就不要让任何人知道你经历过危险。小小的思琪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小小的思琪默念脑子里传世已久的“真理”。小小的思琪发着抖拥抱那个干皱的躺在床上喘气的东西,阳光泼在他身上像是腻乎乎的油漆。小小的思琪告诉他也告诉自己:老师,我是爱你的。

        我是从写读后感的时候开始恶心的。男人,一个年老,干瘪,身体不论怎么洗都保留腻腻触感的人站在我的面前,我不会欣赏,但不至于恶心。可是一个这样的人和一个嫩白,聪敏,站在栀子树下就像吹落在地的栀子花的幼女,在快捷酒店的,用显微镜甚至只用放大镜就能看到污痕的米黄大床上做着肉体的加法和减法,打下这一行字的时候,我在干呕。为什么我读书的时候没有这种强烈的不适呢?我在回忆。我要感谢那个幼女,是一个多么天才的作家。

        林奕含的比喻,会让所有努力学习写作的人无地自容。天才就是,当你建造好通天的云梯爬上穹顶,抬头发现她赤着脚坐在月亮上眼神无辜地看你。把丑陋的痛苦展示给别人已经违反了女生世界的规矩,所以她小心礼貌,考虑读者的观感。无论多么令人作呕的情景、关系、爱与恨、妒忌和失望,她从来不会直接了当地说明。她明白,自己充其量要写的是文学,不是一本生物教科书。我看到书评里对她写作功底的高度赞扬,我去查书评人的性别:男。我笑了。

        知道我为什么想笑吗?如果一件并不好看的衣服穿在别人身上问你评价你会怎么回答?质量看起来不错啊。在做这本书的摘抄时我写了这样一段文案:“我无比清楚摘抄这本书是对它最大的亵渎,可是看到孔雀的翎羽,你总有种想要把它拔下来插进花瓶的冲动。可我必须且唯一能做的就是像笨蛋在遍体鳞伤的人身上拍摄,称赞那不可同感的疼痛是天大的艺术。”房思琪或许是这个世界上幸运的女孩儿,因为我可以想见有多少同样经历的女生没有勇气和文笔向这个世界的亮面字字泣血。可是房思琪也是这个世界上不幸的女孩儿,她呼之欲出的文学天赋,让大家看不到这天使的翅膀上沾满亵渎。但是林奕含做到了这样的效果,用惊为天人的比喻形容痛苦和丑陋,就像给东施用尽全天下昂贵的脂粉,除了心疼那些得不到也没必要的被浪费掉的开销,只觉得比直面那浑然天成的丑脸时更让人恶心难受。

     好像说来说去,我一直在绕开故事本身。我不觉得愤怒和悲哀,我觉得恶心。我其实在想,如果我是房思琪,我能做什么?我是小小的骄傲的纯白的思琪,我能做什么?当我被不自愿抚摸、进入的时候,我能做什么?我会拼尽全身的力气保护我自己——“他是一个老人,但是他也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我会告诉别人向他们求助——“房妈妈看到死去的思琪的日记,觉得一种恶心和不可接受”;我会报警,我会让那个人身败名裂——“至今他还是个德高望重的教师,我走过路边,还可以看到印有他名字和照片的海报”;我会哭——“李老师告诉我,他只是太爱我了,做爱是爱的最高方式。我也要爱老师”;我会疯的。我一定会疯的。重点是,想到这些解决方法的是十八岁的我,可面对这些不死杀戮的,是初中生思琪啊。其实我还有一个办法,告诉自己这件事情不重要:被侵犯这件事,不重要。可是这个办法,或许是精神胜利法吧,我甚至为我想到这个办法而羞耻。还是我们的小思琪聪明啊,爱上他吧,和爱的人,不算侵犯。写到这儿我心脏开始痛了。有一点点的窒息感。我需要喘一口气。

        至于李国华们的行为,和李国华妻子们的行为,我突然想不到写些什么。换句话说,我无法回答一个问题,如果跳开法律,我们有没有权利要求一个人遵守道德。李国华该不该死?他的行为违背师德,伤害无辜,丧尽天良,但是,他的行为合理吗?我觉得,我可以理解人的欲望。可是人可以为了满足欲望而伤害别人吗?真的不可以吗?我面朝这个社会,我看见资本家的钞票是自瘦弱的工人身上片片切下;我看见生产者的贪婪比药物有效成分的占比更大,我看见父母把自己的骨肉塞进自己捏造的模具壳子封严浇铸……这些明晃晃的存在让我觉得,我们判定李国华该死,是不公平的。上哲学课的时候,老师这样解释:“存在即合理是不对的,因为例如犯罪存在,但犯罪合理吗?”其实当时我就想问,犯罪,不合理吗?我们的“理”到底是自然界的规律还是自己心中的底线呢?我可以肯定,是后者。我们之所以认为李国华的诱奸行为罪不可赦,是因为我们认为他触犯了我们心中的底线。那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如果所有人或者大多数人的底线够低,李国华在我们的世界里,完全是可以无罪释放的。而现实就是,他的确被“无罪释放”了。

        如果你觉得我以上的分析有道理,那你知道最可笑的地方是什么吗?最可笑的是一个活生生的孩子的一生被毁掉了,我们还在分析毁的有没有道理。这才是最悲哀的地方——保护女生的身体和权利,在我们当下的社会,连下意识的反应都不配拥有。这个问题,还需要思考分析像牛羊吃草一样反刍反刍反刍细嚼慢咽。林奕含已经吊在房顶了,白白的皮肉凉飕飕的,风大的时候会晃一晃,小便从裤脚滴到地上,属于正常失禁反应。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到底是为什么而写?为了宣泄心中的痛苦?为了感慨并记录自己悲惨的人生?为了谴责丑陋的行为?为了警醒女孩子们和这个世界?都不是。

         这个瘦弱的姑娘从幼年开始就在经历一场思想的长征,她走到今日,写下《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书不厚,像她薄薄的手掌。她把书发表,就像甩给整个社会的一个响亮耳光,她在吼,一个用一生想明白的答案:“你在教我做事?”问长久流传的女性生存法则、问诱奸她的教师、问求而避之的亲友、问后来给予她理解安慰和爱的丈夫、问这个社会——你在教我做事。

        我要说我喜欢林奕含,她是这个世界的盐和光,她是走过黑暗,还想要给后来者点灯的人。她用她生命中最大的创伤,去提醒后来者。不过,我还是想说,能杀人的去杀人吧,不要写东西,写东西最后也是想劝人去杀人。信我,写作的人都是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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